6.10.9 低水位报警装置


6.10.9.1 材料
    低水位报警装置中与水相接触的部件应采用铜合金、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或其他耐腐蚀材料。
6.10.9.2 报警功能
    按7.25.1规定的方法进行报警功能试验,在贮水量小于总容积的10%或生产商的设定值,低水位报警装置应能可靠报警。
6.10.9.3 耐电压性能
    按7.1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电压试验,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不应出现表面飞弧、扫掠放电、电晕或击穿现象。
6.10.9.4 电源电压
    按7.19.2规定的方法进行电源电压试验,供电电压波动幅度在额定工作电压×(1±15%)范围内,低水位报警装置应能正常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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